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镇平县卢医镇2024年河南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镇平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镇财采购JC-2025-12 | |||||||||||
******人民政府镇平县卢医镇2024年河南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3,577,144.39元 | |||||||||||
最高限价:******.39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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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采购内容: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2 工期(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5.3 质量: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5.4 地点:镇平县卢医镇。 5.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预留金额 万元或预留 %份额。 2.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接受进口产品 √不接受进口产品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8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9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10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2月10日 至 2025年02月1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镇平县)(******/)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镇平县)(******/)登录交易系统免费进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若因为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供应商自行负责。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镇平县)(******/)。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2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镇平县)(******/)不见面开标大厅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镇平县)》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企业登录交易中心网站,按照下载专区中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 2.因响应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 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3.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响应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响应人自动放弃响应(30分钟内),将被退回响应文件。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二次磋商时请供应商在接收到报价提示信息及时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结束后方可离开。 6.请各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能及时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 7.监督部门信息: ******财政局 联系方式:0377-******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人民政府 | |||||||||||
地址:镇平县卢医镇卢医村 | |||||||||||
联系人:陈晓波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高新区西三环路283号10幢9层44号 | |||||||||||
联系人:郭启军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郭启军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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