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丰镇市综合能源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监测报告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以及国家生态环境部的有关要求,******有限公司丰镇市综合能源站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有限公司对污染物的达标情况进行了监测,2023年10月22******有限公司丰镇市综合能源站项目进行了环保验收评审,******有限公司丰镇市综合能源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3月19日,在此期间,欢迎各界人士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和发表看法及意见。
公示电话:******
******有限公司 办公室
来信投寄:******有限公司 办公室 孙总收
附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