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有限公司一分厂阳极碳块底部开槽项目、******有限公司二分厂阳极碳块底部开槽项目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科。公示期为2025年3月11日-2025年3月17日。
电 话:0379—******
通讯地址:新安县农业大厦二楼 新安县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阳极碳块底部开槽项目 |
新安县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
******有限公司一分厂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一分厂厂区内。项目不新增占地,依托厂区现有碳块库新建一栋开槽车间,设置1套开槽机组及配套碳块输送装置、辅助设施等,项目建设前后全厂产能不变。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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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24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洛阳市 2024 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洛阳市 2024 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洛阳市 2024 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环委办【2024】28号)等文件要求,加强施工围挡、车辆冲洗、湿法作业、密闭运输、地面硬化、物料覆盖等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 2、本项目开槽废气与储灰罐呼吸废气共同经1套“旋风分离+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应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1952-2020)相关要求,同时应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炭素行业A级企业相关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应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1952-2020)相关要求。 3、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数量,无新增废水排放。 4、本项目运营期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下黄湾村)环境噪声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5、本项目一般固废应集中收集、分类暂存,暂存场所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分类暂存在厂区现有危废库内,危废库应加强管理,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6、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7、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8、本项目若涉国土、规划、林业、水利、安全及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9、建设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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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阳极碳块底部开槽项目 | 新安县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 ******有限公司二分厂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二分厂厂区内。项目不新增占地,依托厂区现有碳块库新建一栋开槽车间,设置1套开槽机组及配套碳块输送装置、辅助设施等,项目建设前后全厂产能不变。项目总投资6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万元。
| ******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24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洛阳市 2024 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洛阳市 2024 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洛阳市 2024 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环委办【2024】28号)等文件要求,加强施工围挡、车辆冲洗、湿法作业、密闭运输、地面硬化、物料覆盖等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 2、本项目开槽废气与储灰罐呼吸废气共同经1套“旋风分离+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应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1952-2020)相关要求,同时应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炭素行业A级企业相关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应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1952-2020)相关要求。 3、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数量,无新增废水排放。 4、本项目运营期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本项目一般固废应集中收集、分类暂存,暂存场所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分类暂存在厂区现有危废库内,危废库应加强管理,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6、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7、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8、本项目若涉国土、规划、林业、水利、安全及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9、建设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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