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有限公司生物质气化供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科。公示期为2025年3月14日-2025年3月20日。
电 话:0379—******
通讯地址:新安县农业大厦二楼 新安县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生物质气化供汽项目 | 新安县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 洛阳中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生物质气化供汽项目位于洛阳市新安县新安经济开发区铝钛新材料产业园******有限公司厂内。项目将生物质原料通过生物质气化装置气化,并净化提纯后产生生物质天燃气后,管输至燃气锅炉经低氮燃烧生产高温蒸汽。项目配备1套8t/h生物质气化装置及燃气锅炉等设备,建成后供汽量8蒸吨/h,年蒸汽产量最大可达为6.4万吨。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 | ******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24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洛阳市 2024 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洛阳市 2024 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洛阳市 2024 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环委办【2024】28号)等文件要求,加强施工围挡、车辆冲洗、湿法作业、密闭运输、地面硬化、物料覆盖等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 2、生物质投料口进行半封闭,上方设置集气罩收尘后经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浓度同时应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涉颗粒物企业绩效引领指标(PM排放限值不高于10mg/m3)要求。天然气锅炉燃气废气经低氮燃烧及SCR脱硝设施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2),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逃逸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2中重点控制区要求(颗粒物5mg/m3、二氧化硫10mg/m3、氮氧化物30mg/m3、氨8mg/m3)。生物质原料在封闭车间内存储,且料库顶部安装有喷干雾装置,定期洒水抑尘,车间地面硬化及时清扫以减少无组织逸尘,项目无组织粉尘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的限值要求。 3、本项目锅炉清排水、软水设备浓水及反冲洗水直接经中铝公司总排口排放,本项目办公生活污水依托中铝公司地埋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中铝公司总排口排放。该项目出厂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有限公司(原新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4、本项目噪声应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本项目一般固废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6、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7、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8、本项目若涉国土、规划、林业、水利、安全及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9、建设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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